高邑网 | 高邑党建 | 高邑县人民政府 | 高邑论坛
领导分工 | 政府机构 | 领导讲话 | 政务动态 | 政策文件 | 人事任免 | 发展规划 | 年度计划 | 统计公告 | 公告公示 | 政府采购 | 专题专栏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首 页 高邑概况 高邑要闻 政务公开 政务互动 网上办事 企业之窗 在线视频 史志年鉴 在线留言
 
领导分工
政府机构
领导讲话
政务动态
政府文件
县政府文件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县政府部门文件
人事罢免
发展规划
年度计划
统计公告
公示公告
政府采购
专题专栏
重点工程
新农村建设
热点工作
廉政建设
应急管理
  ·工作动态
·突发事件
·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
·法律法规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高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信息公开内容
作者:农开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6

一、概况信息——单位简介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单位名称

高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3

发布时间

20083

4

文件编号

 

5

信息内容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19971126日成立,设在财政局内,对外保留牌子。现有工作人员13名,内设综合科、土地治理项目科、资金管理科、多种经营项目科,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调查农业后备资源,制定编制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库,及时审定和报批;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立项前的实地勘察设计,项目实施中的测量、检查、督导和指导,确保项目建成后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和管理,配合财政部门抓好资金的到位、到项和到期有偿资金的回收上解工作,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财务决算,及时准确地编报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财务、工程、统计报表;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科技推广应用工作;代表县政府起草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报告、批示和文件,搞好宣传调研和综合信息工作。

6

备注

 

7

内容描述

单位简介

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9

公开范围

全社会

10

公开程序

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11

责任部门

综合科

12

检索方式

 

 

 

二、概况信息——机构职能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单位名称

高邑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3

内设机构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土地治理项目科、多种经营项目科、资金管理科4个科室。

 

4

地址

高邑县府前路121号、综合办公大楼主楼2

5

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6

姓名职务

姓名

职务

工作内容

李春霞

综合科科长

负责全办综合性工作的协调运作,日常管理、文秘档案、信息资料、人事劳资、会务承办、迎来送往、安全保卫等。

王文杰

资金管理科科长

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办办公经费、事业费的预算和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各类工程的资金和物资保障;编制财务计划;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和维护保养等工作。

李振山

土地治理

项目科科长

研究国家、省、市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县特点和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做好土地治理项目的编制规划、项目编报、工程实施、业务文档、工程管护、移交等工作 。

王兰珍

多种经营

项目科科长

   积极研究国家、省、市关于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熟知上级有关产业化经营的工作部署、工作内容和支持重点,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做好多种经营项目的编制规划、项目编报、工程实施、业务文档、工程管护工作。 另外负责做好土地治理项目内业档案工作。

7

值班电话

84035937

8

传真

84032565

9

投诉

受理投诉部门

受理投诉电话

综合科

84035937

10

内容描述

单位职能机构介绍

11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12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13

公开程序

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14

责任部门

综合科

 

 

 

三、概况信息——领导信息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信息名称

领导信息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3

发布时间

20083

4

文件编号

 

5

信息内容

任秀省:主任、负责全面工作,主管综合科和资金管理科。

李桂录:副主任、负责业务工作,主管土地治理项目科、多种经营项目科、区划办。

 

6

备注

 

7

内容描述

领导班子成员介绍

8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9

公开范围

全社会

10

公开程序

审核后公开

11

责任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