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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负责我县的质量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实现我县质量振兴计划、名牌战略,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制定我县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的措施,开展质量兴县活动;负责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开展质量认证,负责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工作。执行省局下达的统检、定检计划,负责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工作。组织协调依法查处我县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标准违法行为和流通领域中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质量申诉工作;承担我县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负责我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指导开展采用国际标准、农业标准化、企业标准化、信息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标准化工作;宣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监督检查标准的贯彻执行;统一管理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统一管理我县的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量值传递和计量仲裁检定;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综合管理我县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安全监察工作。负责我县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机构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