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高邑县把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实现乡镇工作高效运转的新方法,在全县建立推行了乡镇干部到村任职工作新机制。有力地加强了乡村两级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一是明确人选。为选好、选准到村任职干部,在选派范围上,明确规定了从乡镇行政、事业正式在编人员中挑选部分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充实到农村。
二是分类选派。对没有达到“五个好”目标要求或乡镇党委认为有必要整顿的村,全部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
三是提高待遇。为激励到村任职干部扎根农村,建功立业,县委在政策上给予“厚待”。在政治待遇上,经考评考核,成绩突出者,优先提拔使用,并鼓励提拔后继续在村任职。在经济待遇上,实行绩酬挂钩制度,到村任职干部在引进资金、引进项目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按一定比例给予物质奖励。
四是加强管理。对到村任职干部的日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县委组织部建立到村任职干部工作档案,对选派干部在村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请销假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健全了工作日志、每周例会、每月调度、半年述职等日常管理制度。
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以来,先后办理解决基层群众的遗留问题、信访积案、扶贫帮困等事关群众利益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问题200多件,引进项目26个,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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